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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向财产法:第9条款规定:"横向财产制度下的公寓或房舍的购买者,即使在财产登记处登记了所有权,也要对所购买的财产负责,向业主团体支付以前的业主所欠的一般费用,但以购买当年的到期部分和前三个日历年的费用为限。该公寓或房舍应在法律上受制于该义务的履行"。
横向财产法规定,所有业主都有义务为维护财产所需的一般费用出资,这是一项个人义务。换句话说,卖方没有被解除这个债务,因为这是一个个人债务,在诉讼时效结束之前,他要用自己的全部资产来承担这个债务。换句话说,你并不亲自承担债务。
然而,《横向财产法》建立了第9条中提到的机制,以尽可能避免因其成员延迟付款而对社区造成的损害;因此,规定新的购买者必须承担保证支付这些费用的实际负担,时间限制为当年加过去的三年。换句话说,虽然你不是债务的所有者,但你所获得的财产有责任支付同样的债务,这就是为什么最合理的做法是与社区解决,而不影响你对出售给你带有上述抵押物的财产的人提起相应的追偿诉讼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