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议会近日通过一项法案,规定女性因严重经痛可以获得带薪休假,这使得西班牙成为欧洲首个推动此类立法的国家。这项法律的目的在于打破对此类话题的沉默和禁忌。此前,只有日本、印度尼西亚、赞比亚等少数国家提供了类似的经期休假政策。在投票之前,平等部长伊雷妮·蒙特罗表示,"这是女权进步的历史性一天"。
根据这项新法,经历经期疼痛的工人有权申请所需的病假,而其费用将由国家社会保障体系,而非雇主承担。医生必须批准这种临时的医学休假,但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因痛经产生的病假可以持续多久。西班牙妇产科学会的数据显示,约有三分之一的女性在经期时会遭受剧烈疼痛。
然而,这项措施在政界和工会中引发了分歧。西班牙最大的工会之一UGT警告说,这可能会损害女性在工作场所的形象,可能对男性的招聘产生“负面影响”。主要反对党保守党也警告说,该法律可能会“玷污”女性,并可能对她们在劳动力市场上产生“负面影响”。
这项“经期休假”法案是更广泛立法的一部分,该立法还规定公立医院增加堕胎的途径。新法还允许16岁和17岁的未成年人在无需父母许可的情况下进行堕胎,这扭转了前一届保守政府在2015年引入的要求。西班牙一直是欧洲女性权利的领导者,1985年将堕胎合法化,2010年通过的一项法律在大多数情况下允许妇女在怀孕的前14周自由选择堕胎。
在全球范围内,几个国家已经在提供经期休假方面采取了行动。日本在1947年就实施了名为“seiri kyuka”的经期休假法案,允许女性在月经期间请假一天。但据统计,此项休假在日本的使用率相对较低,可能主要受到社会因素的影响,而非女性经期的疼痛和不适。印度尼西亚的劳动法在2003年规定,每月经期期间,女性有权请假两天。韩国的劳动法也为女性提供了经期休假,如果女性选择不休假,那么雇主将为这些天支付工资。台湾自2002年开始提供经期休假政策,每年允许女性员工额外休假三天,这三天休假可以在经期期间使用。2015年以来,赞比亚的女性员工每月都有权休假一天,此休假被称为“母亲日”而非“经期休假”,如果雇主拒绝女性员工的休假申请,女性员工可以起诉雇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