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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继承人并不总是好消息。有几个原因可以让我们最终拒绝接受遗产,比如没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支付遗产税,或者死者留给我们的债务多于资产。当我们接受遗产时,我们接受的是所有的后果:正如我们将成为死者权利和资产的继承人一样,我们也将成为他们的义务和债务的继承人。
出于这个原因,有必要非常仔细地权衡是否值得接受遗产。
如果合法继承人拒绝继承,谁能得到遗产和相应的义务?
一旦合法继承人中没有人想要他或她的那份遗产,就有必要开始按照一定的顺序抛弃可能的继承人。
首先,要查阅遗嘱,这是标志着遗产继承过程的文件。如果该文件不存在,或者在合法继承人放弃的情况下没有其他选择,则必须遵循《民法典》规定的指示,其中规定首先继承的是死者的子女和直系亲属。如果他们拒绝继承,接下来的继承人是父母或其他长辈,其次是配偶和旁系亲属及家庭成员。
如果最后他们都放弃了或者找不到直系亲属,那么最终是国家成为所有可继承财产的继承人和所有者。
放弃继承权的后果
在放弃继承权之前,必须考虑到这一决定的所有后果。
根据规定,放弃遗产是一种不可撤销的行为,也就是说,一旦我们正式否定了遗嘱,就不能撤回。
重要的是要知道,为了使放弃生效,必须在缴纳遗产税的最后期限(死者去世后6个月)之前提出,在享有任何包括在要继承的遗产中的财产的情况下,可以认为是默默地接受继承。继承权可以明示或默示接受,所以在这方面必须谨慎,以避免在我们不想成为继承人的情况下最终成为继承人。
拒绝继承也是一种单方面的行为(没有人必须接受或同意),它被理解为是一种自愿的决定,此外,它可以通过代表进行,尽管所选择的人必须以合法和正式的方式获得代表权。